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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属医保范围的合理医疗费 保险公司也应赔
2015-02-27 18:29:42 来源:袁正律师 13917451007
出租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了第三者责任险,发生事故后,保险公司却以伤者所使用的医疗器材为进口器材,不属国家规定的可报销的范围为由,拒绝支付保险金。近日,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认为进口医疗器材虽然不属医保范围,但人的生命和健康是医疗救治首要考虑的因素,保险公司应当支付合理的医疗费。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袁正律师联系方式: 手机:13917451007 微信:yz19492008 Q Q: 240928358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 地址: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1988号华南大厦701室(近六号线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站)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网|上海交通事故|事故责任认定|上海交通事故律师咨询|交通事故律师咨询|律师收费标准|伤残鉴定|精神损害赔偿|死亡赔偿金|伤残赔偿金|被扶养人生活费|营养费|护理费|误工费|交强险|第三者责任险|上海遗嘱律师|上海继承律师|上海婚姻律师|遗嘱公证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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